**企业申报程序
1、企业自我评价。企业应对照《认定办法》*十条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,认为符合条件的,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;
2、网上注册、申报。企业登录“**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,进行注册登记,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;
3、税务审核。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部门审核,由主管税务部门在企业基本信息表上盖章;
4、地方初审。各市科技局(含广德县、宿松县,下同)会同财政局、局、地税局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形成初审意见;
5、报送材料。各市认定工作机构须正式行文上报材料。上报文件和**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(格式见附件3)须加盖科技局、财政局、局、地税局,连同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(一式二份),由各市科技局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,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。